第二届仁爱教师评选开始了
南通一中第二届仁爱教师评选办法
为了广泛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仁爱精神,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扎实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学校决定评选第二届“仁爱教师”,评选办法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员工。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切实履行公民义务。
2.热爱学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学校安排,维护学校大局,积极促进发展。
3.热爱教育,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高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理想,敬业乐教,甘于奉献。工作一贯勤恳踏实,精益求精。
“仁爱教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在帮助困难学生、转化特殊学生、辅导学生学业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影响的。
助人为乐,同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青蓝工程”、“结对帮扶”“爱心接力”、社会公益等活动中有突出事迹,在校内外有较大反响的。
教书与育人并重,在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或勇挑工作重担,承担本职工作以外较大任务的;或在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表现的。
二、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
全员动员,人人参与,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推荐师德典型,个个争当仁爱教师的良好氛围。
2.民主推荐:
(1)个人自荐。
(2)由各学科教研室、各部门认真总结学校教职工中的好人好事,在全校范围推荐3——5名人选,但本部门不得超过2名。
(3)发动全校学生推荐人选。
(4)教职工联名推荐。
3、综合评选:教代会主席团在综合师生推荐和意见的基础上投票产生初步人选,学校党委、校长室、工会联席会议确定人选。
4.结果公示:拟表彰的“仁爱教师”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
5.表彰奖励:
举行事迹报告会,宣讲“仁爱教师”事迹,并通过媒体宣传;给予奖励,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专项奖金;在各级师德典型等荣誉称号评选中优先推送。
三、时间部署
6月13日动员。
6月14-20日各学科、部门和班级推选,并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6月30日前完成集中评选,初步确定第二届仁爱教师人选并再次征求意见;
7月初公示;
9月表彰并组织仁爱教师事迹报告会。
南通第一中学校长室、党委、工会
二O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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