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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请假制度、加班审批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05 11:3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加强请假制度、加班审批制度的通知

为了加强考勤纪律和严格控制加班,校长室研究决定就请假制度和加班审批制度再次明确要求,请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         关于请假制度:

1.    审批权限:

     

       

半天以内

班组和科室主任

半天至两天

各部门、年级分管主任

三天以上

   

2.    请假流程:

请假人到办公室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审批——凭审批的请假条进行调课、请假(教务处或部门)——请假条交办公室——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办公室销假

3.    结果的使用:

请假情况与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

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一旦查实全部按旷课、旷工处理。

二、         关于加班审批制度:

1.    审批权限:

同一项任务加班10工以内的由分管校长审批;同一项任务加班10工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    加班流程:

部门负责人在实施加班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审核表——按权限审批——任务完成后及时统计实际加班情况(再审批)——加班申请审核表报办公室。

3.    结果的使用:

加班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加班每周统计,加班申请、审核表每周五下班前交办公室。

                             

校长室

2010-3-5

 

 附件:关于加强请假制度、加班审批制度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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