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选修课程开设说明
1. 开课教师要填写“校本选修课程申请表”,简单介绍课程特点,标明所开课程的各个专题名称(不少于15个/学期)。上课必须有教案,最后有考核(或考查)。
2. 鼓励本学科教师积极申报校本选修课程,学科主任负责本学科的申报工作,纸质表由学科主任收发。各学科需要完成的课程不得少于下列数量:语文、数学、英语:4;物理6;化学、生物:3;政治、历史、地理:2;艺术:4;信息:4;体育:5。
3. 本学期仅高一年级开设选修课,开课教师也可来自其他年级。开课时间为下午4、5课,具体由教务处与年级部协商。
4. 交表时间:9月5日(周二)
5. 如交电子表格请提交ntyzwzs@163.com
教务处
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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