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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5 08: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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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迅速有效处理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通一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张晓冰

副组长:李明生、刘建国、徐林华

  员:杨云斌、汤小兵、杨彬、马天明、石磊、成洁、石高荣、全体班主任、宿管员、保安

领导组下设治保室,治保室主任:石高荣

学生救助电话: 85058221   石高荣(手机:13515206028

85058220 汤小兵(手机:15962991889

                85058200 校保安(传达室)

2.领导小组职责

1)接到校园欺凌事件报告,迅速到达现场,极力控制事态发展,若有学生受伤,应迅速组织人员护送学生就医或报120救护。

2)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欺凌事件及学生受伤处置情况。

3)组织相关组员调查事件原因,若有学生受伤,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对一般性欺凌事件进行处理,涉及人身伤害事故的,报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三、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程序

1)年级部主任、班主任、学校保安、生活管理员要适时巡查学生活动场所,尤其是容易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场所,如操场、地下车库、厕所等。

   2)发现学生欺凌或接到学生欺凌报告后,应立即赶赴学生欺凌现场,极力制止学生欺凌行为。若有学生受伤,应根据学生受伤情况,迅速组织人员护送学生就医或报120救护。若班主任不在场,要迅速通知班主任到场。

    3)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欺凌事件及学生受伤处置情况。

4)组长、副组长组织相关组员调查事件原因,若有学生受伤,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对一般性欺凌事件按照校规校纪处理,涉及人身伤害事故的,报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

6)对受欺凌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7)全面书面总结,报告教育局。

8)针对校园欺凌事件,举一反三,排除隐患,对全校学生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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