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通知精神,请我校全体教师在11月20日前认真参加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相关要求详见省市教育部门文件。
参加办法:点击链接http://www.jste.net.cn/uids/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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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网络法律竞赛开始做题
开始做题前请确认是否有足够时间来完成,试卷必须在2小时内做完,超过2小时将自动交卷,每个人可以有3次做题机会。 办公室为您收集了网上部分试题答案,组成了三套题库,做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打开三个文件查询学习。关于答题如有问题可向办公室杨云斌主任咨询。 开云app官方登录入口 2013年11月5日
参考题库
附省市教育部门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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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教办法〔2013〕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市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2013〕6号)要求,全省于2013年9月20日—11月20日开展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请各地、各校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本地、本校教师参加活动,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参赛情况将作为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依据。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法〔2013〕6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3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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