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实施方案
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
实 施 方 案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通教师〔2008〕26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省、市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通教师〔2012〕4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本项目采用远程培训方式,围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高效课堂教学目标,针对中小学教师在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组织全体参训人员自觉学习研修,不断提升教学素养和教学水平。
二、 培训对象
1.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师。
2. 全市所有普通高级中学各学科教师。
职业学校和学前教育教师的暑期校本研修由各校(园)自行组织。
三、 培训学科与内容
(一) 培训学科
1.小学:语文、数学、外语、品德与生活(社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2.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3.非任课教师的校级领导和上述学科以外的其他学科专职教师可自主选择一个学科参加培训学习。
(二) 培训内容
1.新课标背景下的课堂教学(小学、初中)。
2.普通高中高效课堂研讨。
四、 培训时间安排
总时间跨度为15天,总学习时长为15学时。具体安排如下表:
时 间 |
事 项 |
备 注 |
6月4日 |
召开各县市区人事科长,各直属学校校长、人事秘书会议 |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6月25日前 |
填报、审核学员信息表 |
信息填报方法详见附件一 |
7月10日 |
召开项目启动会议 |
对象、地点另定 |
7月15日 |
培训县(市、区)和直属学校项目骨干 |
时间、地点和参训对象另行通知 |
7月20日—25日 |
各县(市、区)完成对各班级项目骨干的培训 |
具体时间、地点、参训对象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
8月1日—15日 |
全面实施项目培训 |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教师研修网“南通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网页 |
8月10日左右 |
市项目办对各县(市)区进行项目中期调研评估 |
|
8月21日—30日 |
做好项目总结评优工作 |
具体要求和办法另行通知 |
9月中旬 |
召开项目总结表彰会议 |
具体时间、地点、对象另行通知 |
五、 培训形式
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采用网络培训形式,包括视频学习、完成作业和互动交流。学习平台由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与中国教师研修网合作搭建。参训学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由学习平台按统一标准自动生成。学员参与学习、管理人员参与管理的操作流程由培训平台以电子手册的形式提供。
六、培训考核
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项目的考核办法包括:
1.视频学习(60分):平台提供总长为20学时的学习视频,学员可自主选择其中的12学时,每学习1学时计5分,挂网不计时。
2.完成作业(20分):在平台提供的课程作业目录中任选一题,作业提交后,由班级辅导员按不合格(12分以下)、合格(13-17分)、优秀(18-20分)的标准判分(优秀比例不超过40%),抄袭者不给分。
3.互动交流(20分):互动交流包括发帖与跟帖,发帖与跟帖数各不少于10条,基本分10分,每形成1条精华帖加1分。
4.上述4项得分之和达到60分者为合格,合格者继续教育计8学分;达到或超过90分者为优秀,优秀者继续教育计12学分。
5.班级辅导员和管理员以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本班学员的最后学习数据作为考核依据。
6.为鼓励参训学员自主研修,平台为每位学员免费提供一个网络工作室(可长久保留),学员可以自主撰写并提交研修日志、教学反思等,县(市、区)项目办和班级辅导员、管理员可以分别利用县区门户和班级门户组织在线研讨和上传培训公告、学习简报、各类资源等。平台将及时在首页展示优秀作业、精彩日志、精彩简报、精华帖等优秀研修成果。
7.培训结束后,市项目办将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组织评优表彰活动。相关办法另行通知。
七、培训管理
(一)建立2012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暑期培训项目领导组
组 长:郭毅浩
副组长:王笑君 丁兆雄 汪 宁 李建国 金海清 陆圣华 许新海 韩 建 姜永良 李 峰 黄洪生
组 员:余 宙 潘 健 张永强 冯小临 邵绍清 黄稼新 俞兆新 严鼎生 马建斌 严汉志 葛 斌 陈 杰 孙海如 徐汝成
(二)领导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课程专家团和技术保障组
1.项目管理办公室
主 任:余 宙
副主任:徐汝成 冯兴龙
成 员:张国强 王子丽 冯建华 徐新昌
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和运行管理。
2.课程专家团
课程专家团由市教科研中心为主建立的核心指导组及其下设的学科专家组组成,统一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学科的研修指导工作。
3.技术保障组
项目技术保障组由市电教馆统筹组建,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平台、网络维护以及其他学习设备、设施的保障工作。
(三)各县(市、区)同步建立对应机构,并报市项目办公室备案(详见附件二)
(四)以县(市、区)为主体建立网络学习班级
1.各县(市、区)统一以学科为单位建立学习班级,原则上每100人编为1个班(大学科的尾数班原则上不少于50人),每个班配备1名辅导员、1名管理员(50人左右的班级可配备1名辅导员)。每个学习班级可以学校或辅导区为单位设立若干学习小组并配备1名组长协助班级辅导员、管理员做好培训管理工作。人数少于100人的小学科,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1个学习班。
2.各市直学校各学科的参训学员由市教科研中心统一编班,各班辅导员、管理员、学习组长由市教科研中心与各直属学校协商确定。
3.班级辅导员、管理员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详见平台公布的《班级辅导员手册》、《班级管理员手册》。班级辅导员、管理员信息由各县(市、区)审定(市直学校由市教科研中心审定)后统一发至市项目办邮箱ntjssqpx@163.com(表式详见附件五)
八、培训经费
1.本次培训的平台建设经费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按每位学员20元的标准向市教师研修中心上缴,不足部分由市教育局补齐。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源开发、平台建设、大市骨干培训、市级评优奖励等由市教师研修中心统一支出。
3.各县(市、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项目管理人员津贴和其他项目开支由各县(市、区)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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