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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创建南通市文明单位学习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0-27 16:24:42 浏览次数: 【字体:
 

南通市文明单位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能发挥排头兵作用,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

   为更好地做好文明单位的迎验工作,请您注意学习以下内容:

1南通市文明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目前评选的是09-10年度文明单位。

2、新江苏精神:(三创)创业创新创优。

3、新时期的南通精神:“包容会通、敢为人先”。

4、南通市市民文明守则

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粗言秽语;不破坏绿化;

不损坏公物;不乱设摊点;不违法搭建;不违章通行。

5、南通市市民文明公约

热爱南通,报效祖国;勤奋学习,艰苦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讲究卫生,言行文明;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俭持家,优生优育;崇尚科学,移风易俗。

6、“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7、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8、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

9、我校创建工作总结,概要了解创建的做法与成绩。详见附件09-10年创建总结.doc

10、南通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详见附件南通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doc

11、南通市文明单位测评标准。详见附件南通市文明行业等创建管理规定及测评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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