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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班主任学期结束部分工作注意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2-01 16:20:32 浏览次数: 【字体:
注意事项:
一、班主任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黑色水笔填写好学籍表、学生成绩报告单,切勿涂改,并将成绩报告单按时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学籍表按时上缴到学生处,学生处将于假期中检查学籍表填写情况。高二年级班主任请按年级部要求补齐高一第一学期、高二学期、学年所有成绩。高二年级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时,请勿将三学期的表格填错(评价表反面表格表头上的时间有区别)。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请按印发的综合素质评价表的评价等第要求开展评价。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一般评为合格,暂不评等第的交学生处议处。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三方面,对照要求开展评价,评价为A、C、D三种等第的请在参考依据的条款下方划上横线。
学习能力的考核与考试成绩相关的,由学生处或教务处评价好等第交考核人填写。学生处和教务处依据成绩考核的方法是:如高一文化课考试为9门,每门的年级前60%为A,得3分,每门的年级60%—90%之间的为B,得2分,90%以后的为C得1分,9科相加为27分的依据“学习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评价为A;9科相加低于17分的[9×2分(单科B级的为2分)-1=17分],依据“学习成绩较差”评价为C,其余一般为B。
运动与健康与体育成绩相关的,根据学期体育成绩评价为及格的打C,评价为优秀或良好的打B。
审美与表现与美术、音乐考试成绩相关的,根据学期音乐、美术成绩,评价为及格的打C,评价为优秀良好的打B。
三、高二年级学生的高一两学期的评价以成绩为依据。学习能力按发放的表格中的等级填写。体育、音乐、美术以学籍表上的记载为准。
四、本学期的高一、高二与考试成绩相关的评价将在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由学生处或教务处评价好后发放到班主任手中。
五、评价表中的“自我评价等第”由学生本人根据要求实施评价,并将评价等第用黑色水笔工整的填写在表格中。“同伴互评等第”由班干部填写,“教师评价等第”、“班主任评价等第”均由班主任填写,并将“班主任评价等第”栏的等第输入到Excel表中,Excel表点击校园网下载。填写后发Email至jsntyz220@126.com或拷盘至学生处工作室电脑。
六、高一、高二的以上工作请在本年级放假前完成,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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