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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紧急]重要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10-13 17:27:26 浏览次数: 【字体:

重要通知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办法》、《关于开展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已在校园网上公示,请全体教师注意上网查询。凡愿意申报“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教师,必须于下周一8:00前报办公室黄平处。过期作废。

校长室

200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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