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旅游的规定和暑期旅游报名的通知
关于教职工旅游的规定和暑期旅游报名的通知
一、关于教职工旅游的暂行规定
1.教职工旅游是指学校在节假日统一组织的旨在调节生活、活跃身心、增强团队意识的集体性学习观光活动。
2.学校教工旅游由校工会组织实施,旅游主要集中在暑假进行。
3.根据学校财力,学校对每位在职在编教工每年补贴300元旅游费。该项补贴属教工本人享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可直接领取现金,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团队旅游方可由学校统一支付。
4.教职工旅游三年为一个周期,三年中,教工可一次性地使用三年900元旅游补贴费,但只可享受一次,如三年中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旅游活动,其旅游费补贴作自动放弃处理。确因学校工作需要不能随学校团队活动的教工,可另外选择时间旅游。
二、关于2006年暑假旅游报名的通知
学校决定今年暑期按照两条旅游线路,一条为港、澳线双飞六日游,根据当前行情,初定2140元(其中往返机票、住、食1280元,签证140元公安局收取,港澳景点第一门票520元,去南京机场往返接送100元,机动费100元)。一条为北京线,双飞5日游,根据当前行情,初定1500元。
请有意参加今年旅游的教工选取其中一条线路,于本月8日上午10时前到所在工会组长处报名,过期不侯。初定旅游时间为7月27日—8月1日。
校 工 会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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