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05-09 14:26: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重 要 通 知 请我校2006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认真填写好江苏省人事厅所发的《继续教育证书》,并于2006年5月15日之前将填写好的《继续教育证书》和各种培训证书的复印件缴校长办公室黄平处。 南通一中办公室 2006年5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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