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学校师德典型的通知
关于评选学校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的通知
各年级、各学科、各部门:
多年来,我校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市教育局和校党委会校长室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各项规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出现了一批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好教师、好职工。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扎实开展“学习身边人,做好岗位事”主题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建设,党委会、校长室、工会决定开展首届学校师德典型和服务标兵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拥护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历次重大政治活动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支持、热心参与学校各项改革等工作。
3.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不计个人得失,顾全大局,团结友善,诚实守信,乐于奉献。
4.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服务四要求”,教学精益求精,信度好、效率高;服务热情周到、质量优、效果好,深得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
5.模范践行学校师德规范和教职工工作职责,不从事营业性家教。
6.在一中工作5年以上的在岗一线教职员工。有突出事迹者可放宽年限。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发动。
2.推选:各年级、各学科、各部门根据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先推选3——5名人选,本部门不得超过2名。
3.征求意见:
4.考核公示
5.党委审批
6.表彰宣传
三、选时间
第九周动员,第十——十一周完成推选,“五一”节前将推选名单报校长办公室。五月份初步确定人选并征求意见,六月初公示,学期末表彰,并组织师德典型事迹报告会。
联合发布部门:校 长 室、校党委会、校 工 会
通知发布时间: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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