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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开展第二轮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6 09:19:36 浏览次数: 【字体:

通人考〔2010〕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第二轮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通知》的要求,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以信息化技能培训为重点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二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第二轮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技术工人中,已参加第一轮继续教育培训且获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以及2009年1月1日以后新进编人员。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技术工人信息化》教材。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三、考核与考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参加考核。
    ①现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
    ②男50周岁及以上(1960年12月以前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上(1965年12月以前出生)。
    2.凡不符合考核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考试,其中现从事计算机信息处理、收银员技术工种的人员单独组织考试。
    四、报名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将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4月13日-14日到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统一办理报名手续,请提前至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工考办公室(金桥大厦五楼505室)领取报名信息卡。各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工考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五、收费标准
    报名培训考核费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180元/人,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
    六、其它
    培训考核合格后,凭成绩合格通知单携带《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至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工考办公室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
    继续教育是提高广大技术工人队伍素质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技术工人岗位聘任、升级培训的必备条件。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分期分批组织技术工人参加培训,以保证技术工人继续教育培训圆满完成。
    附件: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二轮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1、南通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二轮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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