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教师报考教育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通教师〔2009〕1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层次的步伐,确保“十一五”期间我市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比例达到5%,今年我市将继续做好在职教师报考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在职中小学教师、县(市、区)教科研机构的中青年教师及从事教育管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教育研究能力。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必须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称)。
3.报考教育硕士研究生,坚持专业对口,学有所用,报考者须有3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符合以上条件且被评为县(市)区教坛新秀以上称号的教师,可优先报考。
三、相关措施
1.组织领导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是我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动员有力,组织严密,未达到“十一五”期末学历指标的有关单位,要积极动员、支持高中各学科骨干教师攻读与本专业对口的教育硕士学位,确保普通高中教师硕士研究生占比达5%。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教育硕士培养力度,此项工作将作为我市2009年师资队伍建设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今年,南师大为吸纳优质生源,将采取以下优惠政策:凡特级教师、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省劳动模范、获得过省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项的教育管理工作者(限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校长、副校长及教导主任),且通过集中组织报名报考南师大的,联考总成绩达到国家东部院校最低分数线,单科比南师大学校分数线低10分以内(含10分)的,在专业招生限额之内,即可复试/录取(超过专业招生限额的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同时,为帮助报考者复习迎考,提高录取率,我局已与南师大研究生部联系,在暑期进行考前辅导(辅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①考生网报前要认真了解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符合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后可到南师大研究生部网站(http://grad.njnu.edu.cn)查阅网报相关程序,打印《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并由市、县(区)教育局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
②考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陆指定网站,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同时记住网报编号用于现场信息确认,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现场信息确认。
(2)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①考生本人持网报编号、资格审查表和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交费、照相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考生核对签字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由市教育局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盖章。
3.考试
(1)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学位办的统一安排,具体待定。
(2)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共计5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联考,专业课和政治理论由报考院校自行命题。
4.培养经费
2009年,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经费采取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及奖励政策。
5.服务期
为充分调动学校培养高级人才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培养单位合法权益,凡考取研究生的教师及教育管理者,入学前须与本单位签订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开原单位,须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向原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返还培养费。
6.学习期间的待遇
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原则上以业余、半脱产为主。学习期间工龄、教龄、职龄连续计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项福利待遇不变。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学业的,延长期内费用自理,不再享受相关待遇;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所有费用自理。
点击下载《南京师范大学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doc
二○○九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教师 研究生 报考 通知 |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0日印发 |
(印数:3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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